奧推網

選單
文化

4月10日丨宋朝售假者要受鞭笞、坐大牢

編者按:

宋韻似水,浸潤杭州。

宋韻文化,像流淌千年的錢塘江水,連綿不絕中更顯韻味悠然。不僅記錄在史冊詩句的字裡行間,更蘊藏在這座城市的肌理與日常之中。

2022年,浙報杭州分社聯合中共杭州市上城區委宣傳部,推出《每天“宋”一點》欄目,將宋韻“小知識”串珠成鏈,用現代視角回望宋朝,尋找其作為中國古代文明巔峰的溫暖和美好。

【宋韻日籤】

宋朝售假者要受鞭笞、坐大牢

宋代官府對待造假的態度非常強硬。

他們命令商人組成“行會”,按照不同行業登記造冊,經營者必須入會,由會長作為擔保人,負責綜合評定商品,嚴把質量關,如果發生行業內商品案件,這個擔保人就負有連帶責任。

對於出現售賣變質食物、有毒食物,宋朝的處罰措施沿襲了唐朝的法律《唐律疏議》,規定消費者與商人要簽訂合約,買回物品三日內發現問題,賣方要無條件更換或退貨,如果不退貨被舉報到官府,則由官府衙門強制執行退貨,同時賣方還會受到“笞四十”——打四十鞭子的懲罰。

對於注水肉問題,宋代法律嚴格規定,往牛肉、豬肉裡注水,一經發現,就會被責打六十大棍,造假商戶再次造假被抓,數罪併罰,將會被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得不說,宋人為了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真是煞費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