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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倆替父追債被判尋釁滋事二審發回重審,其中一人已獲取保

12月8日,剛走出看守所的林樹明來到岫巖縣法院參加庭審。本文圖片均由 受訪者供圖

12月8日,獲取保候審的林樹明從遼寧省鞍山市海城市看守所走出,前往鞍山市岫巖縣法院參加他所涉案件的第二次重審開庭。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報道,2021年11月,岫巖縣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林樹明和其弟弟林樹敏在“替父追債”的過程中實施了威脅、恐嚇、砸玻璃、拉羊等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3年、3年半。兄弟倆上訴後,鞍山市中級法院於2022年8月2日作出二審裁定,認為原判事實不清,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岫巖法院重新審判。

林樹明於2019年12月9日被抓,已被羈押3年,等於原一審判決中他被判的刑期。海城市看守所作出的《釋放證明》顯示,因取保候審,岫巖縣法院決定對林樹明予以釋放。

該案一審時,公訴機關還曾指控林樹明、林樹敏犯有虛假訴訟罪,岫巖縣法院的原一審判決認為兩人不構成此罪。林樹明的兒子林楠說,鞍山中院將案件發回岫巖縣法院重審後,第一次開庭時檢方稱不對虛假訴訟罪部分起訴,但未向法院提交對這一部分撤回起訴的申請,此次開庭公訴人又繼續對這一罪名進行起訴。目前,岫巖縣法院尚未對該案作出重審判決。

海城市看守所作出的《釋放證明書》。

檢方曾因法院未認定虛假訴訟抗訴,上級檢察院:抗訴不當

林樹明兄弟姊妹四人均被捲入了刑案。

據林樹明家屬介紹,林樹明父親林忠衡是岫巖縣湯溝鎮老爺廟村的中醫,生前向同村村民出借了不少錢。林忠衡生病後,他的四個子女替父追債,因此涉案。

此前,岫巖縣檢察院指控林忠衡的大女兒林淑清和四女兒林影犯虛假訴訟罪。岫巖縣法院一審認為,兩人的行為不構成虛假訴訟罪。之後,岫巖縣檢察院向鞍山市中院提請抗訴。在鞍山市中院二審審理過程中,鞍山市檢察院認為岫巖縣檢察院抗訴不當,向鞍山市中院撤回抗訴。

另外一方面,岫巖縣檢察院指控林忠衡的二兒子林樹明和三兒子林樹敏犯尋釁滋事罪和虛假訴訟罪。經岫巖縣法院認定,兩人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但不構成虛假訴訟罪。判決書顯示,岫巖縣法院認為,林樹明四兄妹在被害人未全部清償債務的情況下,依據其父親留下的遺囑和借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不屬於“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情形,不符合虛假訴訟罪的客觀構成要件。本案中虛假訴訟部分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二被告人構成虛假訴訟罪。對公訴機關指控林樹明、林樹敏犯虛假訴訟罪不予支援。

2021年11月23日,岫巖縣法院判決林樹明、林樹敏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刑3年、3年半。兩人自認無罪,提出上訴。同樣,岫巖縣檢察院認為林樹明和林樹敏虛假訴訟的犯罪事實應予以認定,也向鞍山市中院提請了抗訴。後鞍山市檢察院依然認為抗訴不當,向鞍山市中院撤回抗訴。

一名被告人被取保候審,重審二次開庭

對於林樹明、林樹敏案,鞍山市中院於2022年8月2日作出的裁定書顯示,該院認為原判事實不清,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岫巖法院重新審判。

裁定書顯示,鞍山市檢察院的出庭意見是:原審判決認定林樹敏帶領討債人員進行討債的證據不足;原審判決對林樹明作案時間的認定事實不清;原審判決部分事實的認定僅根據被害人陳述,沒有其他證據佐證,被害人的陳述又有矛盾或不穩定之處;林忠衡確與被害人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原審判決應就該案應否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作出明確說明。綜上,建議法庭將本案發回重審。

林樹明的兒子林楠說,11月18日岫巖縣法院開庭重審該案時,公訴人當庭僅宣讀了關於尋釁滋事罪的起訴內容,審判長詢問後,公訴人表示不對虛假訴訟部分起訴。當天庭審結束時,審判長告訴公訴人,如確定不對虛假訴訟部分起訴,庭後提交書面撤回申請,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許撤回起訴。之後法院通知第二次開庭。

2022年12月8日,該案重審第二次開庭,林樹明當天被看守所釋放。海城市看守所作出的《釋放證明書》顯示,因取保候審,經岫巖縣法院決定對林樹明予以釋放。林楠說,他父親於2019年12月9日被抓,如今已被羈押3年,與原一審判決中的刑期相當。“我把父親從看守所接出來後,就立即去岫巖縣法院參加庭審了。”林楠說,岫巖縣檢察院沒有向法院提交書面的對虛假訴訟罪部分撤回起訴申請,繼續對虛假訴訟罪部分起訴,因此有了這次開庭。

重審中,辯護人為林樹明、林樹敏兩名被告人作了無罪辯護。目前,岫巖縣法院尚未對該案作出重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