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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伏羲女媧發祥地,既有聚落遺蹟、後裔遺存,又有祭祀廟宇和傳說

鄒城郭裡鳧山是伏羲女媧發祥地,既有聚落遺蹟、後裔遺存,又有祭祀廟宇和傳說故事。這裡是人類文化的主要發祥地之一,是中華文化的根文化、源文化。

太昊族與華胥族雷澤碰撞之後,人文始祖伏羲女媧出現,標誌著東夷文明的曙光開啟。第四紀洪水出現後,他們從古雷澤退到鄒城鳧山,在這裡生活奮鬥,繁衍人類,推演八卦,結繩記事,打漁狩獵,實行對偶婚姻,並在鳧山設家廟祭天、祭地、祭祖。伏羲仙逝後,鳧山成為伏羲祠所在地。隨著伏羲族群的發展壯大,伏羲的事蹟隨外遷族人,逐漸傳播到中原等廣大地區,因而到處有他們的傳說。

從堯王、周初開始,到任、須句後人,在鳧山建廟祭祀伏羲。今鳧山一帶仍有太昊風姓後裔所建的方國存在,《左傳·僖公二十一年》雲:“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這就說明兩個問題:第一,鳧山是“伏羲祠”所在地,伏羲後裔一直在擔當祭祀重任;第二,古人“修圓壇祭天,修方壇祭地,擺一牌位祭祖。”“鳧山爺孃”就是鳧山神,羲皇廟就是祭祀始祖的“祖廟”,屬鳧山文化範疇。對天地祖先的崇拜,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都曾達到過登峰造極、無以復加的地步。

對伏羲的祭祀最早始於秦早期的郊祭制度,西漢初年承秦之郊祭,東漢沿用此制。

隋唐五代以“三皇之首”祭之。唐開元年間(713——741)在京師長安專建三皇廟;天寶六年(747)又完善祭祀程式,為祭祀三皇確立了規範。但僅限於京師,祭祀少牢。

北宋建隆元年(960),祭祀相當重視,置守陵五戶,春秋祭祀為太牢。學士院特製祝文。

金元兩代沿用前朝舊曆祭祀,規格較前為高,金景帝完顏景在位時(1190——1208),在全國與三皇相關的縣、州均修建祀廟;金章宗明昌二年(1191),知縣張某重修伏羲廟,登仕郎、滕州鄒縣主管薄兼勾常平倉事田肇作《鳧山人祖廟》碑記。

元中統二年(1261),重修伏羲廟,修繕系周邊“二府七州十二縣八十二村莊之人,共1586,道人12人”共同發願完成。大中大夫孟祺撰《重修伏羲廟》碑記;元代元貞元年(1295),詔令全國通祀三皇,廟宇進一步擴建,祭祀空前絕後,主祭伏羲,每年三月三、九月九日通祀三皇,用太牢祭祀。釋殿禮樂仿孔廟,深明禮部,官府出資,官方主祭;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薄梁遺民楊茂主持重修伏羲廟,大都路達魯花赤,嶽出謀撰寫《重修伏羲廟》碑記;元至正二年(1342),伏羲廟獻殿重修,嶽出謀又為所立碑記篆額。由此,伏羲祭祀進入鼎盛期。

明初,沿襲元制。明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下詔廢止三皇廟,祭祀只准在寢陵進行,各地普遍的祭祀其取消,但民祭尚存;明正統四年(1439),鄒縣縣令房喦重修伏羲廟,前丕州學正李勤致仕撰《國朝重修伏羲廟》碑記;明正德二年(1507),翰林院五經博士孟希文,重修伏羲廟,孔璜輔記;明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鄉耆李生棟重修,山西按察司副使,鄒人潘榛為《重修羲皇獻殿記因序歷代帝王紀碑》篆額,鄒縣知縣李鳳翔撰文;明萬曆四十七年(1619),建立《三聖殿》,翰林院世希五經博士復聖六十二代孫顏伯廉拜撰。明初祭祀雖走入低谷,但到明後期,伏羲祭祀進入極盛期。

從現存清順治四年(1647)建立王母閣殿杏祥碑(如晦子題),清康熙六年(1667)建立玉上宮殿通宇碑(虛昌道人親筆)可以看出:到了清代,伏羲廟的修建及祭祀,逐漸由官方祭祀轉向民間祭祀。大多是當地德高望重的鄉耆鄉賢名士修建祭祀。即現在所見之建築群。

民國年間,被反被軍閥燒燬。並經多次殘害,古建築群從山坡上消失。

2016年4月9日,舉辦首屆祭祀伏羲女媧大典;2017年8月出版研究伏羲女媧的專著《鄒魯鳧山話伏羲》;2017年9月伏羲文化產業園專案正式奠基。2020年10月25日成立鄒城市伏羲文化學會。今年下半年定能運營。

今天重建的伏羲文化產業園,就是人祖廟本來就有的故宇,這不是一個物質意義上的仿古建築,也不是為了滿足遊客的懷舊情結,而是,還伏羲人祖其故位,還鄒城老百姓接續伏羲文化的故香火。做到了這點,無論對政府機構,對專家學者,或者對投資方,都是一種“還吾心之欠缺而即於安”的內心滿足。站在今天來說,再建伏羲廟宇,就是把伏羲文化的民族精神請過來,使其能為治國理政服務,“可以為人們認識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啟迪,可以為治國理政提供有益啟示,也可以為道德建設提供有益啟發。”

  作者簡介:

劉真靈,高階講師。長期致力於鄒魯文化、伏羲文化、人文地理的研究。現為全國中小學鄉土文化教材編委、伏羲易經文化研究會業務副會長兼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