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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要求彩禮,我卻不願意,我說:你不要我,我就不要你的彩禮

看了多關於由於彩禮而引發的事情,感觸很深。其實在婚姻中除了有讓人鬱悶、生氣的跟錢有關的事件,是不是也應該多點詼諧的、讓人會心一笑的事情呢?

今天先說點和我本人有關的事情。我剛談戀愛的時候,還在二十出頭的年紀,對於彩禮根本沒有任何概念。想不起來要和男朋友提這個要求,可能那時候對錢還不敏感。

可是在見了他的父母后,他悄悄跟我說,他的父母告訴他說,這麼好的城裡姑娘,對於彩禮的要求可能很高吧?會不會要得太多咱家娶不起。

我當時哭笑不得。雖然最後我也成為了不要彩禮不要婚房的“傻姑娘”,但是最終我的丈夫卻並沒有讓我失望。沒有因為沒要彩禮而影響婚後的生活,缺少了它,我們不覺得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

女人們結婚前要不要彩禮,只是個人的一個選擇而已。但是結婚一切從簡,不意味著婚後的態度會變得簡單。

有的女人,會更看重別的,譬如婆媳關係,譬如婚後在家中的話語權。

聰明的女人,不會僅僅因為一點彩禮而矇蔽了雙眼。婚姻的本質不外乎丈夫的貼心,女人在婚內“女主角”的牢固地位。把握住這些,守護住幸福的婚姻才是正道。

小薇就是個堅持結婚一切從簡的女人,她對男人說:“領證就行,彩禮全免”,但就是這個婚前不提要求的她,讓丈夫“吃盡苦頭”。

小薇結婚前沒有聽從父母和姐姐們的勸告,不向未婚夫提任何的要求,因為她有信心不靠彩禮也能獲得婚姻的主動權。

小薇的親人們都一致認為,女孩只有結婚前收了夫家的彩禮,才能夠抬高身價,讓婆婆今後不敢怠慢和小瞧。小薇認為這些都是老套思想,一點也沒接受。反而一切從簡,連“三金”也沒讓男方買。

小薇沒讓丈夫結婚前像別家娶親一樣花很多錢,男人內心有所觸動,他覺得小薇是真心愛著自己的人,而不是圖錢。因此在結婚後,小薇對他提出三個條件時,丈夫忙不迭地都答應了。

這三個條件是這樣的:

第一,如果今後小薇和婆婆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呢,丈夫要無條件的站在小薇這邊。

第二,小薇掌握家裡的財政大權,除非有大筆的支出,否則丈夫不能對小薇的任何決定有異議。

第三,丈夫不能不經小薇允許允諾婆婆任何關於錢財支配的事情。

這三條,看似雲淡風輕,其實很厲害的就抓住了家裡“女主人”的地位。小薇的丈夫當時沉浸在娶回了“美麗又賢惠妻子”的自我陶醉裡,沒覺得有什麼不妥的就全部答應了。但是就是這三個條件最後卻讓這個男人感到“苦不堪言”。

丈夫是家裡的小兒子,小薇的婆婆是個很強勢的女人,她對待小兒子一向說一不二,在客氣了半年後,對這個小兒媳也開始不那麼客氣了。於是自然而然的,小薇和婆婆之間開始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而按照當初的約定,丈夫必須無條件的站在她的這一邊。

男人作為“夾心餅乾”,有心想向著老媽說話,但是協議第一條在先,反對無效。

婆婆想換套新房,手頭還差二十幾萬,向兩個兒子要錢,大兒子出了5萬,小兒子沒動靜。婆婆對大兒媳發威慣了,想指揮小薇向著嫂子看齊,但是小薇卻說了,我沒要你家彩禮,嫂子可是你花十六萬娶回來的。你要是想管我,先一碗水端平。

男人被婆婆暗中埋怨,娶回個不聽話的媳婦,但是協議第二條在先,反對無效。

婆婆讓小兒子揹著小薇拿出家中存摺,先把錢取出來再說,先斬後奏,諒小薇也不敢拿男人怎麼樣。丈夫煎熬了兩天兩宿,還是沒有這麼幹。他和小薇商量,能不能把錢先借給老媽,以後從零花錢里扣?

鑑於協議的第三條,他的提議當然被無情的反駁了。

小薇的丈夫走到這一步,真的很後悔當初娶回小薇時輕易的簽下“不平等條約”。他認為當“夾心餅乾”的日子,簡直是“受盡苦頭”。

但是,夫妻倆生活了3年後,當小薇亮出家中存摺的時候,男人卻開心地笑了,小薇把錢打理得井井有條,三年間存下了整整50萬。男子不禁很感慨,還是媳婦當家作主好啊。

結婚沒有提出任何要求的她,能做到讓丈夫從苦不堪言到心服口服,其實歸結於一點就是:女人對於婚姻要有自己的主見。

有了主見,才有了主動權。而婚姻,就像是由你掌舵的帆船,你想去哪裡,由你自己掌控方向。

女人可以在婚前提條件,不一定要和小薇一樣不要彩禮只領證,但是婚後一定要把控好婚姻的節奏,不能被人牽著鼻子走。

彩禮這個東西,可有可無,有了它,不一定就能證明男人對你的愛,也不代表今後的婚姻會過得更好。但婚姻裡的智慧,卻能讓你真正受益。

小慧其實在婚姻裡,只是讓丈夫逐漸明白了一個道理。沒要彩禮,說明她更看重的是婚姻的核心,而不是花裡胡哨的外表;她更看重的是丈夫在婚後的具體行動,而不是一個金錢的數字。

男子的“吃盡苦頭”,也只是一個戲稱而已,打了引號代表這只是婚姻之中常見的一種夫妻相處場景。妻子掌握了家裡的話語權,讓男人感到受到了束縛,但是最終得到實惠的,還是夫妻倆人。這是一個共贏的局面。

當你在彩禮問題上舉棋不定的時候,多把眼光放長遠一點,想想以後的生活,你就知道具體該怎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