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又是酒駕!
事發福建漳州
兩名花季少女
生命就此消逝……
近日
詔安交警官方微訊號
釋出了這樣一則
令人痛心無比
醉酒駕駛
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2021年7月6日04時左右,張某(男,21歲,詔安縣官陂鎮人)
醉酒駕駛一部號牌為閩AU****號轎車
,沿縣道詔平線從霞葛鎮鎮政府方向往官陂鎮方向行駛至詔安縣霞葛小學路段時,
碰撞同向前方由黃某(女,16歲,詔安縣霞葛鎮人)駕駛的一部未登記電動二輪輕便摩托車(後載林某:女, 15歲,詔安縣霞葛鎮人)
,
造成黃某及林某死亡
。
拒絕酒駕!珍愛生命!
每個司機時刻都要牢記……
酒醉駕的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出現視覺障礙:飲酒後就會導致視力降低,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隨著血液中酒精含量升高,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醉酒的駕駛員,甚至只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
4、出現心理自大:酒精刺激下,人會過高估計自己,對周圍人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
5、出現疲勞:飲酒後易睏倦,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酒醉駕社會危害極大,一旦發生事故代價慘痛,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同事親友之間要互相提醒監督,杜絕酒駕醉駕!
相關法條連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直至終身禁駕!
交警提醒:
監管好您的孩子!
暑假來臨,由於部分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人長期不在身邊,孩子們往往喜歡結伴出行,“留守兒童”交通安全出行風險上升!監護人必須加強孩子的安全出行教育並監督孩子的安全出行行為。
一是教育孩子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闖紅燈、不隨意橫穿道路、不翻越隔離欄;
二是教育孩子行走或騎車時不看手機、不聽音樂;
三是教育孩子不在馬路邊或車輛盲區內玩耍打鬧;
四是教育孩子未滿12週歲不騎腳踏車,未滿16週歲不騎電動腳踏車;
五是教育孩子乘車系好安全帶,騎乘戴好安全頭盔。
孩子的安全關乎整個家庭的幸福,請監護人務必盡職盡責,關注孩子的假期交通安全,讓孩子們健康平安的長大是我們共同的心願!
編輯:高杉 責編:閆繼偉 高薇
【來源:瀋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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