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文化

西坡:糖醋小排

糖醋小排是一道家常菜,口感紮實又水潤,酥嫩又富有彈性。

小排骨,也叫前排,是豬前腿位置的四排肋骨。它比肋排(中排)、大排(後排)的骨頭多且粗,故肉量小,然而肉質相對嬌嫩,適合紅燒、醬滷、蒸燉。

糖醋小排算什麼菜系的菜?恐怕沒人說得清楚——實在因為東西南北不少見,每家每戶多張羅,好比“吃瓜群眾”,哪兒都有,哪兒都說自己正宗,哪兒都咬定本地就是發源地。

中國什麼時候有了糖醋小排?我說不上來。

糖在中國被注意並且利用的記載,不算早:《詩經》提到了飴糖,《楚辭》提到了蔗糖(柘),西晉張華《博物志》提到了蜂蜜。

醋呢?儘管它的“雛形”很多,稱呼各異,出現時間也相當早(春秋),但比較靠譜的證據是南北朝時《齊民要術》面世從而帶出具體制法。

正像兩部列車在兩條並行的軌道上行駛,倘若沒有一種外力促使兩者形成交叉關係,它們永遠不會碰頭。事實上,糖和醋的交集就是那樣。有一種說法,用糖醋進行調味烹飪,始於編寫《燒尾宴食單》一書的唐代宰相韋巨源。

那麼,糖、醋、豬小排三者在唐代合作的可能有多大?我想應該很小甚至不可能。據統計,《太平廣記》中對唐代各種肉類的記述有105處,羊肉佔47處,豬肉只有12處。而宋代御廚一年開銷羊肉43萬斤,豬肉只有4100斤。可見宋代或宋代之前,無論廟堂之高還是江湖之遠,豬肉都不太受人待見,更別說滿是嶙峋瘦骨的小排了。

是蘇東坡,親自實踐,親自變革,並作《豬肉頌》大力揄揚,品嚐豬肉才漸成氣候。因此,糖醋小排的出現,大機率在蘇東坡之後的幾百年間。

當然,我們不能不考慮到另有一層傳統文化因素的影響——《禮記·曲禮上》曰:“毋摶飯,毋放飯,毋流歠,毋吒食,毋齧骨,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毋固獲,毋揚飯。飯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齒,毋歠醢……”飯桌上不啃骨頭(毋齧骨),被作為重要的禮儀規矩傳承下來。不破這個正規化,糖醋小排怎能“揚眉吐氣”?

除此,小排骨受到追捧,一定還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中的一個:一是想吃大肉而吃不上,只得退而求其次;一是吃多了大肉想換口味,調轉方向。前者的場景我們很熟悉:囊中羞澀時,嘗鼎一臠,聊勝於無,也好;後者的場景我們也熟悉:荷包鼓脹時,吃多了大肉,明白長在骨頭邊的才是活肉,更好。

就小排的“歸宿”而言,儘管粉蒸小排、燉小排湯、椒鹽小排、照燒小排等都讓人無法拒絕,但,糖醋小排無疑是最好的安排。

梁實秋先生說過一件趣事:“一位外國朋友告訴我,他旅遊西南某地的時候,偶於餐館進食,忽聞壁板砰砰作響,其聲清脆,密集如連珠炮,向人打聽才知道是鄰座食客正在大啖糖醋排骨。這一道菜是這家餐館的拿手菜,顧客欣賞這個美味之餘,順嘴把骨頭往旁邊噴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噹噹響。不但顧客為之快意,店主人聽了也覺得臉上光彩,認為這是大家為他捧場……”(《吃相》)在這樣的餐館裡這樣吃糖醋小排的食客,其做派透露了地位、層次大概不會太高,他們之所以如此偏愛糖醋小排,想必已經具備“突破正規化”和“吃多了大肉想換口味”兩個前提條件。

糖醋小排是一道家常菜,烹飪上,按部就班、一絲不苟,行;馬馬虎虎、得過且過,也行,只是,吃到嘴裡,便呈雲泥之別。

拿得出手的糖醋小排,至少是,滋味——酸不過度,甜不遜讓;顏色——深不至暗,淺不至薄;外觀——身材勻稱,飽滿精神;口感——紮實而又鎖定水潤,酥嫩而又富有彈性。

為了達標,如今的糖醋小排引入肋排,以澆滅顧客對於食材過分“骨感”的惱火。名雖不正,言尚可順。

為懶人計,傳統經典的糖醋小排可以嘗試“華麗轉身”,比如,《隨園食單·排骨》介紹過一種怪誕做法:“取勒條排骨精肥各半者,抽去當中直骨,以蔥代之,炙用醋、醬,頻頻刷上,不可太枯。”此法可鑑,無非多加一份砂糖而已。

小說《沉香屑·第一爐香》開頭一節,細膩地描繪主人公薇龍“端相著自己” 時的心理狀態,於是一句“‘非禮之言’驀地兜上心來”:“如果湘粵一帶深目削頰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

對於自己究竟應該定位於“糖醋排骨”還是“粉蒸肉”,薇龍顯然拿捏不定。那麼,如果咱們聲稱喜歡吃糖醋小排的話,是否就意味著也喜歡湘粵女人?

這道題,無解——尤其面對自己的非湘粵籍愛人的時候。(西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