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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病逝後,萬曆年間為何對其採取了三階段的清算

萬曆十年(1582)六月二十日,張居正在北京病逝,享年五十八歲。張居正死後,極盡哀榮。協聞傳來,明神宗“大震悼,輟朝數日”。隨著張居正的離去,張居正的時代結束。在萬曆支援下,張四維、申時行開始了對張居正及其改革群體的清算。對張居正及改革群體的清算,分為三階段,從萬曆十年(1582)六月甲辰到萬曆十二年(1584)八月丙辰為主要清算時期,延續到萬曆十五年0587)三月乙未才基本結束。

第一階段,萬曆十年1582)六月甲辰到十二月圭寅,以彈刻新任內閣大學士潘最為標誌。萬曆十年(1582年)六月庚午,浙江道試御史雷士禎論劫潘晨,明神宗以潘應為張居正遺疏特薦,不準。後給事中張鼎思、王繼光,御史魏允貞、王國等相繼疏參。潘屬不得已被迫疏辭,明神宗令其以新銜致仕。萬曆十一年0583)三月甲申,明神宗命潘晨冠帶閒住。

張居正死後,“其黨益結保自固”。張四維繼任內閣首輔,“知中外積苦居正,欲大收人心”,行寬大之政。且與張居正生前所薦引的王篆、曾省再等交惡,王國光投靠張四維,萬曆十一年(1582)九月,皇l夫子生,張四維疏請“蕩海煩苛,弘敷惠澤”,明神宗嘉納之。於是“張居正黨大懼”,王篆、曾省吾等厚結申時行以為助。@時馮保想封自己為伯爵,張四維從中作梗,馮保遂厭惡張四維。

王篆、曾省吾得知後,乃厚賄馮保,數暴張四維之短,而使所善御史雲南道櫚史楊寅秋於萬曆十年(1582年)十月丁國疏參吏部尚書王國光六罪,己亥櫚史曹一要又疏論王國光及張四維,申時行擬旨罷王國光。明神宗大怒,詔王國光“落職冠帶閒住,復胡告職”。十二月圭寅,四川道御史孫繼先又疏論刻,明神宗令王國光以原職致仕。張四維上疏乞罷,明神宗帝慰留,乃復起視事。命剛下,御史張問達又張四維。張四維窘迫,乃求馮果,心腹徐爵、張大受賄賂馮呆,馮保對張囚維敵意才稍解。申時行乃滴張問達於外,以安張四維心。張四維以申時行與馮保謀,故銜恨之。不久,中官張誠替馮保,馮果帝眷大衰,張四維乃授意門生李植輩舉發馮保奸狀。馮保及王篆、曾省吾後被逐出朝廷,政局才大變。

第二階段,萬曆十年1582)十二月戊於至丙申,清算物件為工部尚書曾省苦、吏部尚書梁夢龍、吏部侍郎王篆等。第二階段,萬曆十年十二月戊戊至十二年八月丙辰,為清算張居正最主要時期,清算張居正、勞堪、殷正茂、戚繼光、李成梁、張學顏、潘季馴等人。

萬曆十五年(1587)六月己未朔,萬曆還詢問工部“前抄沒張居正房屋曾否有人居住?何久不賣去?”可七時,張居正己去世五年,年輕的萬曆還對他耿耿於懷。綜上所述,對張居正及其追隨者的清算,持續了近五年。在清算過程中,被處罰的高官,約有28人,所清算的各類人物近百人,使得“六卿半易,省署為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