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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土特產本應是為當地百姓獲利的產品,為何成了百姓的麻煩

明代文學家陳繼儒在《讀書鏡》中記載,明朝時郭南在常熟做知縣,頗得民心。常熟附近有個虞山,那裡盛產軟慄,老百姓就摘了很多栗子當做土特產送給郭南。不承想,郭縣令見了栗子並未笑逐顏開,倒顯得非常緊張,隨即一道命令甩了下來,讓種栗子的百姓把地裡的栗子全都拔去。這是為什麼呢?

按照相關記載,郭縣令這麼做是因為“異日必有以此殃害常熟之民者”,意思是早晚有人會因為這栗子侵害你們。可是誰會用栗子害人呢?

答案最終由陳繼儒揭曉,他在另一本書中記載了一個相似的故事。文林在浙江永嘉做官時,當地出產特別好吃的梨子。有人當做禮物送給朝廷“中官”,也即太監,結果讓太監嚐到了甜頭,於是藉著皇帝的名頭傳下令來,讓當地年年都要交梨,充當貢品。

文大人得知此事,說這梨年年都要進貢成了慣例,老百姓哪受得了?於是帶人將本地梨樹砍了個精光。

這不是個例。明朝各鎮戍、鎮守的內官,競相以所在的“土物”—土特產進奉皇上,謂之孝順,並且年年都要送,逐漸養成了習慣,最後竟然成了不成文的規定。

大臣錢文通是松江人,曾被松江百姓祭祀在鄉賢祠,到了嘉靖年間卻被轟了出去,取消祭祀待遇。原因就是老錢穿著當地產的大紅雲布縫製的衣服入朝覲見,結果被太監們發現,建言獻策於皇帝,於是松江老百姓被攤派製造大紅布上繳。如果是一次性的倒也罷了,但當時人稱“貽永害”,也就是說這禍害不是一年兩年,而是皇帝在禍害在,年年歲歲都要給皇帝進貢,如此一來老百姓吃盡了苦頭。到了幾十年後的成化年間,當地知縣宋端又拿著雲布當禮物送給自己的老師,是為“以雲布一端,獻其師華容黎侍郎淳”。結果黎先生非常聰明地“不受而還之”,估計是聽說了前朝的故事,因為他在拒絕的時候說了這樣的話:“昔之縣令拔茶種桑,今之縣令錦上添花。”實在是不忍心再惹出事端,給老百姓製造麻煩。

“拔茶種桑”是宋代的故事。張詠在崇陽縣當縣令,當地老百姓普遍以種茶為業,張縣令看了說:“茶利厚,官將榷之,不若早自異也。”下令拔出茶樹改種桑樹,當時老百姓特別不理解,一時間怨聲載道。

又過了些年,政府對茶搞專賣,強徵百姓茶園,鄰縣種茶人紛紛失業,此時崇陽縣的桑樹已經頗具規模,老百姓都幹起了紡織,走上了幸福生活的新路,生活絲毫沒有受到影響,於是“思公之惠,立廟報之”。

本來,栗子、梨子、大紅布、茶作為地方特色產品,都是可以經營獲利的拳頭產品,可是,當地官民沒有嚐到拳頭產品帶給自己的甜頭,卻切身感到了拳頭打在腦門上的痛楚。

明代正德年間,浙江富陽特產茶葉和鰣魚,都被指定為貢品,導致百姓頗受其害。當時流傳著一首《富陽民謠》,稱“魚肥賣我子,茶香破我家”。意思是有了這些好東西實在不是什麼好事,因為魚肥了就要賣掉孩子,茶香了就要破產,只因為要給皇帝進貢。

早在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曾說過,民如初生之苗,應當扶助其長大,而不要頻繁騷擾,話裡話外就是要求所有有權的同志,不論權大權小,都應愛惜民力,休養生息,不能瞎折騰。可惜子孫皇帝沒有在繼承皇位的同時把這條祖訓繼承下來,更沒有管好身邊人,讓太監們狐假虎威四處吃拿卡要。難怪地方上有再好的東西也不敢留,紛紛揮淚斷臂。畢竟,沒了拳頭產品雖然經濟發展受影響,卻永遠避開了煩惱,種種攤派再也找不上門來。

只是,好端端的栗子樹和梨樹就這麼給毀了,著實可惜。可在強橫的專制權力下,百姓如此選擇,得以保留的興許還真比舍棄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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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孫雅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