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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澶淵之盟》簽訂的合理嗎?為什麼宋朝要與遼簽訂《澶淵之盟》?

澶淵之盟的簽訂是合理的,這個條約的簽訂是宋遼兩國關係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從簽訂原因上來看,這是當時戰爭時局的必然選擇,並且從戰役目的上來看,條約的簽訂已經很好地滿足了雙方的要求,我們在分析澶淵之盟原因時要放在當時雙方的立場上進行廣闊長遠的考慮。

澶淵之盟的簽訂是很合理的,對遼宋雙方都有好處,從國家的長遠利益上來看,澶淵之盟的簽訂

有助於維護宋朝的領土主權,因此宋真宗的這個決定是極其明智的,從遼國的角度來看,澶淵之盟的簽訂即維護住了統治者的顏面,又彌補了此次出兵的損失。

因為如果在僵持下去,遼國的國力並不一定能夠支撐住,宋的軍事實力也不一定大獲全勝。

一、澶淵之盟簽訂的合理性

(1)維護了遼宋雙方的利益:

用我們現在的眼光來看,澶淵之盟的簽訂,是不符合常理的。很多人認為,我們在戰爭有可能取得勝利的狀況下,進貢歲幣是恥辱,當時的歷史環境下,是宋太宗先進行北伐的,這場戰爭對宋來說缺乏正義性。

而遼國對宋朝的戰爭是出於報復性行為,向宋提出領土要求也是缺乏足夠的理論依據,在戰爭中宋真宗其實一直堅持住這一立場原則,至於後期主動提出給遼國物資,其實也是審時度勢下最正確的決策,這不只是兩次北伐燕雲對遼的補償,也是當時中原朝廷對付遊牧民族傳統的辦法。

當然按照今天的國際糾紛來看,澶淵之盟的簽訂有其不平等性,因為燕雲十六州是歷史遺留問題,屬於有爭議的領土,用我們現在的國際準則來看,應該透過外交談判,實現兩國和平,就像宋太祖,曾經派人與遼國達成合約協議那樣。

但是宋真宗簽訂澶淵之盟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從當時國家的長遠利益上來說,在維護領土主權的前提下,對遼進行妥協和讓步是極其明智的。因為這說明了遼是肯定關南地區為宋領土的合法性的。

從遼的角度來看,這一結果其實是他們意料之外的,澶淵之盟的簽訂,對他們來說是極其無奈的,過去的關南地區和燕雲十六州都是周世宗在第2次北伐時所佔領的,遼國從沒有放棄這些地方的主權。

宋太宗兩次北伐失敗之後,宋朝其實已經決定放棄對燕雲地區的主權,雖然沒有正式的官方檔案,但這是兩國所公認的結果。

加上現在的這場戰爭,本來就是宋朝首先挑起的,所以宋朝想要議和是必然要付出一定代價的。當時的蕭太后和遼聖宗宗親自率領大軍南下,抱著是的是必勝的決心,但是在經過長久的戰爭,遼國怕遭遇腹背受敵的狀況,所以不得不提出和解。加上宋朝歲幣的進貢也讓遼聖宗宗蕭太后不至於過於狼狽,所以遼國對合約的簽訂也是持積極態度的

(2)順應了社會歷史的發展:

澶淵之盟的簽訂,是歷史上少有的中原王朝在不損害尊嚴的前提下,對周邊王朝提供物資上的幫助來避免騷擾和戰爭的行為,這對於雙方國力發展和文化交流都有著積極的影響,因此是適應時代發展的,是值得肯定的。

當時遼國的經濟文化遠遠落後於中原王朝,宋朝向遼提供條約所規定的經濟援助,是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所進行的,並且兩國商業互通還是宋朝獲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宋朝給遼的歲幣遠遠低於兩方開戰的軍事開支。

其次,兩國已經經歷了數10年的戰爭,雙方都已經精疲力盡,如果不想繼續耗損,必須停止戰爭,

停戰符合兩國人民的共同利益和願望,社會生產自此恢復,對兩國的經濟文化發展來說,條約有著積極的意義。

二、澶淵之盟簽訂的原因

(1)兩國開戰的結果:

從宋的角度來看,宋朝具有很強的燕雲情節,公元937年石敬瑭滅唐朝之後建立了後晉,之後和契丹簽訂了條約,將燕雲十六州割讓給了契丹,宋朝常常以五代繼任者自居,所以一直對這件事耿耿於懷。

宋太祖在建國初期,就多次派人前往契丹進行交涉,希望透過金錢來贖回當時的燕雲十六州,另外還做了兩手準備,如果契丹不領情,那麼就會把這些金錢,作為軍費之需,透過戰爭來奪回燕雲地區。

雖然宋太祖在位期間南征北戰,但中原地區一直沒有統一,更不要說收復燕雲地區了,直到宋太宗時期,公元979年滅北漢結束了五代十國的長期分裂局面,建立了一個統一的大王朝,這時才開始舉全國之力收復燕雲地區,宋太宗期間有兩次大規模的進攻,第1次是太平興國四年,他親自指揮軍隊,圍攻幽州城可惜大敗,第2次是在雍熙三年,他派出三路大軍進行北伐,最後因為應用人不當指揮失利慘敗。

其實在宋真宗談判時期,我們就可以看出他對燕雲地區的重視。“所言舊地,事極無名,比若要求,當決戰而”。在和談初期遼要求送歸還關南地區的兩州,被宋言辭拒絕。

(2)遼國的戰爭目的是求和:

遼統治者對於宋朝的燕雲情節是心知肚明的,發動戰爭的一部分原因是為了防止宋朝再次北伐,因為這會加重當時遼朝的內外危機,所以他們在率兵南下,企圖用戰爭來維護國內和平。

宋朝因為對燕雲十六州的耿耿於懷,一直都在養精蓄銳,謀劃下一次北伐,所以對遼朝來說,此時最好的辦法就是透過戰爭來脅迫宋朝求得和平,另外此時遼內部,統治階級之間矛盾尖銳,此次戰爭相當於轉移視線,維護國內安定。

(3)戰爭局面的要求:

在戰爭中,將領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景德之役中,遼軍主帥蕭撻覽,中箭身亡,遼軍士氣大挫,而此時宋真宗卻親臨現場,宋軍由此士氣大振。

當時遼採取的軍事攻略是長驅直入,從首府開赴宋朝,直入贛州,逼近開封,在這個軍事戰略下,一開始的遼軍勢如破竹,可在主將殞命之後,整個遼軍極為挫敗,甚至後撤了數十里也不敢輕舉妄動

,與此相對比的宋軍軍威大震,宋真宗親自抵達澶州,很顯然這個局勢有利於宋,當時的遼國統治者也看清了這個局勢,於是才派人前往宋國進行求和。

那麼宋朝為何要放棄殲滅遼國的機會呢?雖然當時的宋朝在經濟政治文化上都強於遼國,但在軍事上其實並不佔優勢。

當時雙方軍隊數量不相上下,不過由於宋朝採取“重文抑武”的立國之策,導致宋朝軍隊缺乏有軍事才能的將領,而遼國天生驍勇善戰,加上燕雲十六州這個居高臨下的地理位置,如果長期作戰,宋也不一定能夠大獲全勝。

(4)祖宗之法有跡可循:

從開戰原因上我們可以看出遼本來就是想和宋朝締結條約來維護國內平衡的。歷朝歷代的中原君主,在處理與外邦的關係上時,很多都是採取的和親、結盟等和平政策。

就宋真宗本人而言,早在景德之役以前就對近臣說過,想要進行“和戎政策”,他認為這才是處理與少數民族政權關係的最佳選擇。

總結:

澶淵之盟的簽訂是極其合理的,它在歷史上的作用大大被低估,宋朝與遼簽訂澶淵之盟,是在當時的政治條件,軍事實力下的最優選擇。